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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公告

来源:双桥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3-27 11:29:03 阅读量:703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八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组建4个区委巡察组,于3月下旬开始到5月下旬结束,对7个区委机关(区委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研究室、区委网信办、区直机关工委)、6个区直部门(区政府办、区城管局、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司法局、区检察院),以及2个人大政协部门(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1个人民团体区工商联,共16个单位党组织进行常规巡察。对双桥公安分局、区法院党组织进行市县提级巡察。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和有关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其他非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地方和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同时,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监督邮箱:sqqwxcb@163.com。举报电话:0314-2057350。

       附:八届区委第十一轮常规巡察任务分工


中共双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7日     

        


八届区委第十一轮常规巡察任务分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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