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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届区委第七轮巡察——中共双桥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社会公开稿

来源:双桥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9-11-18 14:04:01 阅读量:861

中共双桥区财政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社会公开稿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5月5日至6月1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双桥区财政局党组及区属国有企业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11月7日,区委巡察组向双桥区财政局党组及区属国有企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站位,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11月13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巡察组反馈的五方面9个问题,制定了13项整改措施。

二、聚焦问题、强化认识 ,逐条逐项落实整改到位

按照“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一改到底、务求实效”的要求,坚持立行立改、边整边改,针对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9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职责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

(1)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会议较少”问题。整改措施:一是11月13日集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按照要求召开党组会和班子会,将党组集中学习会议与业务工作部署紧密结合,避免以班子会代替党组会;二是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按照区委规定步骤逐项落实,并及时做好开展情况的留存归档工作。

(2)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领导核心地位不突出”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完善了双桥区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新修订的议事规则明确局党组工作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适应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党组工作,不断完善领导方式,充分发挥财政局党组集体领导作用。二是11月13日召开的双桥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参会人员为局党组全体成员,并确定今后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会议,重大事项随时上会研究,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使党组织真正成为贯彻党和国家政策法规规章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

2.关于“民主集中制原则体现不明显”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更换会议记录本,今后不再使用活页会议记录本,并将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分本记录。二是在会议记录方面,转变工作作风,规范会议记录记载内容,对会议的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会议主题、会议议程、讨论表决内容、结果进行详细记录。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问题。

(1)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民主生活会开的不严肃”问题。整改措施:在此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局领导班子对主题教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区委部署,聚焦主题教育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导向、发展导向,主题教育取得预期成效。局班子成员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自我解剖的勇气,认真查摆问题,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联系个人实际,认真撰写了相互批评意见和民主生活会上的班子和个人检视剖析材料,并将材料撰写作为挖掘思想根源的重要渠道,围绕把评价写“真”、 把问题写“准”、 把原因写“透”、把措施写“实”的“四字”方针,撰写过程中做到了“五少”,即:少说虚话,开门见山;少说成绩,直面问题;少谈工作,聚焦问题;少谈别人,多说自己;少谈客观,严于律己,通过充分的会前准备确保了民主生活会顺利有序召开,受到了第七巡回指导组的肯定。

(2)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缺乏规范”问题。整改措施:11月10日我局党支部召开了换届选举大会,大会采取了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同日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对党支部委员进行了协商分工。并将选举产生的委员会名单报送至区直机关工委备案。《党支部工作手册》明确由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填写,确保今后活动记录填写的规范性、完整性。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11月13日召开的局党组会议上,集中学习了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通过学习准确领会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理念、新论断,提高了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养和思想理论水平,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要职责。紧紧抓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内涵(8个明确)和实践要求(14条基本方略),带领干部职工联系的、系统的、全面的理解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化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动力,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履职尽责、敬业奉献,真正把十九大的部署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5.关于“强化理论武装职责不到位”问题。

(1)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制定双桥区财政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严格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员学习教育。10月30日我局聘请中宣部塞罕坝林场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承德市林业和草原局正处级调研员封捷然同志,为全体干部职工讲了一堂生动的主题教育党课—《深刻理解把握塞罕坝精神实质,真正把塞罕坝精神学到手》。通过学习,提振和凝聚了全体党员干部谋发展、干事业的精神与力量,立足本职岗位,干一行爱一行,爱一行专一行。

(2)区委巡察组指出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视不够、内容简单”问题。整改措施: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采取现场教学、聘请高水平授课人员、理论研讨等多种学习形式,强化学习效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做到学以致用。并做好中心组学习基础工作,完善学习记录,规范保存学习讲义、资料、影像等内容档案,中心组成员做好学习笔记。

6.关于“抓党员干部思想教育松懈”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党员主题日”活动,提高党员队伍素质。2019年三、四季度分别组织“党员主题日”活动各一次,每一次主题活动都让党员干部受到了深刻的精神洗礼,进一步筑牢了思想根基,坚定了红色信仰,身为党员干部坚决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新时期、新时代继续追随先烈们的足迹,砥砺前行,勇担重任,用青春和热血建设我们美丽的祖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不懈的努力。。在决策过程中,做到讲党性,讲原则,杜绝好人主义思想。二是“一把手”讲党课,发挥好廉政风险预警作用。加强党的宗旨教育,强化使命意识,检视问题,增强党员干部事业心和责任观,筑牢思想之基,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7. 关于“抓党建工作弱于抓业务工作”问题。

整改措施:按照2019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和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清单要求,落实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细化各项责任分工,确保党建工作有序开展。增强政治站位,定期召开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按要求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

(四)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8.关于“局党组抓工作纪律弱化”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经请示区政府同意,取消对预算单位支付依据完整性的审核,落实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支付主体责任,将财政资金审核管理中心与国库股的职能进行合并,推行国库支付动态监控系统,对全区授权支付及直接支付资金实行动态监控。二是出台《关于实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的通知》、《双桥区财政授权支付及直接支付资金动态监控预警规则》,实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三是12月中旬围绕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政策解读、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规范村级组织工作提升自我治理科学化水平、三资管理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解读、农村产权交易知识讲座等内容,对我区五个镇、52个行政村的主管财务镇长、财政所、农经站全体人员、村书记、村主任和报账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了基层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四是组织双桥区范围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中级及以下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进行网络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内容为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年终决算同时考虑到疫情期间减少人群聚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结合自身情况,参加网络教育,并按要求做好课业笔记,进行自评考试。 

(五)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9.关于“两个责任落实的不够”问题。

(1)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主体责任履职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树牢“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理念,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政治站位、强化科学决策、强化调查研究,全面发挥局领导班子核心带头作用。严格落实《关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清单》等系列文件精神,广泛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温入党誓词、社区志愿服务等活动,时刻检视精神状态,锤炼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局党组职能作用,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资金分配、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等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坚决守住纪律底线,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2)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成员履职‘一岗双责’不明显”问题。整改措施:坚持从领导干部严起,从党员干部日常抓起,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组织规定,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绝不允许”,维护党章党纪党规的权威性严肃性;深化政治性警示教育和廉政“四个一”活动,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完善会前学法制度,各业务股室轮流讲解相关财政法律法规,树立学法观念,增强学法意识;全局各项工作在原分工合作工作机制基础上,均按照“全程管理”工作机制,即按“谁分管、谁牵头、谁负总责、一包到底”的协调联动原则办理,从源头上有效杜绝了推诿扯皮、办事拖沓、消极怠慢等现象,保障了财政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9年11月18日至2020年2月18日)。联系方式:电话2109122(工作时间);电子邮箱:sqqczjbgs@126.com。

 

                                                                                                    中共双桥区财政局党组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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