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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监察委颁布实施“八项禁令” 强化自身约束

来源:本地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2-05 12:00:00 阅读量:726

为建立完善内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2月3日上午,双桥区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伊始,区纪委监察委即制定实施“八项禁令”,强化自身约束。

禁令明确要求:严禁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一致的言行;严禁分散主义、个人主义、工作拖沓、推诿扯皮、贻误工作;严禁信口开河、口无遮拦、口大气粗、跑风漏气;严禁以案谋私,违规或越权办理人情案、关系案,参加可能影响履行职责的活动;严禁擅自处置问题线索或者涉案款物,私存、私看、私带以及篡改、擅自销毁涉案资料,辱骂、打骂、虐待、体罚涉案人员;严禁迟到、早退、空岗、脱岗,工作期间从事与职责无关的事项;严禁在工作日、办案和节假日值班期间饮酒,在公众场所酗酒;严禁参与赌博,出入私人会所、歌舞厅等盈利性陪侍场所,参加迷信、色情活动或为其提供便利。

区纪委监察委要求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要严格遵守“八项禁令”,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坚决维护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强化对贯彻执行“八项禁令”的监督检查,严防“灯下黑”,对违反“禁令”的干部严肃问责,绝不遮丑姑息,以铁的纪律锤炼执纪监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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