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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承德市双桥区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来源:本地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2-23 09:00:00 阅读量:1093

  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

奋力推进新时代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承德市双桥区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2月21日)

张友余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承德市双桥区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工作部署要求,总结回顾2018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19年工作任务。刚才,区委书记杨海龙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纪委和区委坚强领导下,持续强化“四个意识”,始终坚定政治站位,旗帜鲜明、开拓进取,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任务,扎实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圆满完成了区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聚焦政治建设,实施素质提升工程;查纠“四风”和开展作风专项整治;留置措施查办“小官贪腐”案件等重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强化政治建设统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政治站位明显提高,政治觉悟越来越强。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持续深化从严管党治党向基层延伸,强化对党内政治生活、民主集中制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开展集中整治。紧盯“三大攻坚战”,在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同时,把监督重点向教育卫生、生态环保领域拓展。强化政治巡察,突出“三个重点”,紧盯“四个专项”,针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31条,对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巡察质效显著提升。强化基层换届监督工作,严把干部选任品行关廉洁关作风关,对2061人次作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履行监督和协助职责,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更加有力。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开展情况的监督,严格落实诺责、履责、督责、考责和问责机制。年初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和监督责任书,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考核、约谈,实行“两个责任”半年报告、联合督考和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制度,对全区各单位党(工)委、党组,纪(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及一把手履责情况进行考核。深入开展党内问责工作,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发展,以强有力的问责举措唤醒干部担当意识,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效落到实处。通报责任落实不力党组织8个,约谈提醒13人,问责党员干部16人。

——持续用力查纠“四风”,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驰而不息查纠“四风”。建立网格化监督体系,组建四风监督员库,织密三级监督网,完善四项运行处置机制。持续开展查纠“四风”和作风整顿专项行动,着力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治理行动,大力开展会风会纪监督检查,协调相关部门,整合监督力量,形成查究联动机制。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99件,处理141人,制发通报20期,通报会风会纪问题57起。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工作质效显著提升。按照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要求,较好完成区监察委员会机构编制核定、筹备组建、人员转隶和工作融合等工作。强化镇(街)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促进“三转”到位,完成村(社)纪律检查委员换届推选工作,对137名纪律检查委员进行审核。实施以“一观三力” 为核心的纪检干部政治建设暨素质提升工程,坚持以学促能、以思促行、以讲促业、以悟促成,通过开展理论学习、业务知识讲坛、基层监督调研、整章建制等活动,有力促进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意识、政策理论、业务能力显著提升。市纪委书记路洪昌给予肯定并作出重要批示——“双桥区抓班子及队伍建设有成效,要总结经验,形成调研报告,全市转发”。

——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贪戒腐力度持续增强。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218件,党纪政务处分103人,其中重处分2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置3人,重点查办了区环卫局焦华、区城管局国威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依法留置2人。有效运用“四种形态”,比例为59%、32%、5%、4%,第一、第二种形态发挥有效作用。完善审查调查机制,畅通工作流程及审批程序,确保纪法衔接通畅。强化文明安全办案,坚持“无安全不办案”原则,建立医疗应急快速处理机制,定期查阅登记台账和谈话录像,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重点强化对全区政治生态、自然生态和区域营商环境的优化整治,着力维护基层群众切身利益。扎实推进“一问责八清理”,查纠问题113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有效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自查整改问题25件,涉及资金110多万元。紧盯扶贫领域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发现问题线索18件,组织处理7人,党纪政务处分10人。协同推进扫黑除恶打“伞”行动,共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7件,初核9件,立案4件,党纪政务处分8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强化崇廉尚洁教育引领,反腐倡廉思想防线不断夯实

持续加大对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及纪律审查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开展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党章党规党纪测试、社区廉政文化节、发放廉政文化年历等活动。全年开展区级警示教育大会4次,通报典型案例25起,组织新选任村(社)干部到承德监狱现场临训,以重点案件为素材摄制专题警示教育片,在区委理论中心组及各单位集中学习会上播放,起到了较大震慑作用。利用党报党刊、省市纪委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传播双桥廉政之声,积极营造崇廉氛围。

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必须准确把握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面临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做的深刻分析,清醒的认识我区存在的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虚化弱化,工作不严不实问题仍旧存在;部分领导干部懒政怠政、失职失察、不为乱为等情况尚未杜绝;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同程度滋长;基层“微腐败”顽疾仍旧突出,“小官贪腐”问题尚存空间;有力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任务艰巨,基层面临人情社会干扰导致执纪宽松软问题仍未根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和意识参差不齐、适应新时代工作要求的综合素质水平亟待提升。解决好这些问题,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予以高度重视,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二、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的关键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全区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安排部署,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为全区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中,既要把握“稳”的内涵,又要把准“进”的措施,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定力,一以贯之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以贯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前瞻性,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精准科学、守正创新。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强化思想武装和实践指导。必须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其作为指导纪检监察机关正确开展工作的根本思想武器,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入心入脑。实时跟进研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边学习边实践,对标对表,将自身真正摆进去,真正学深学透。注意运用其中所蕴含的观点、方法指导实践,通过系统学习,持续锤炼党性,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推进思想武器有效转化为解决当前工作面临困难和问题的具体抓手。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主题主线,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始终带头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抓好自身作风建设。围绕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纠正“四风”等方面工作,深入查摆自身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和新要求,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好主题教育,严格做好纪检监察机关主题教育的自我监督,对于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教育和追责问责。

(二)全面压实党委(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扛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指向哪里,监督检查就聚焦到哪里。持续加强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党规及决议情况的监督,坚决纠正和严肃处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况和“七个有之” 、“五个有的”等问题,确保政令畅通。聚焦政治建设强化监督。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六条要求”,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执行不认真甚至弄虚作假的予以严肃问责。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加强对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打赢“三大攻坚战”、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建设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协助区委加强政治生态建设,积极发挥党委参谋助手作用,逐级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建立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廉政档案,动态更新活页册,通过深化日常监督,摸清把准联系单位“树木”和“森林”情况。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肃处理避重就轻、缺斤短两、瞒报谎报财产等情况。严肃选人用人监督,严防带病提拔上岗。持续强化“两个责任”问责和追究,确保责任加压到位、传导到位、落实到位。

(三)持续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工作创新,深化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建设工程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面贯彻落实监察法,以实现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为重点,探索建立基层监察工作有效管用机制。实现执纪执法贯通,整合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执纪执法工作机制,加强监察机关与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内部运行机制改革。聚焦主责主业,优化调整区纪委监委内设机构、部门职能权限及人员编制配备。完善本级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前后台”分设,建立“四种形态”分类处理机制,监督检查部门侧重第一、二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管住“大多数”,审查调查部门聚焦第三、四种形态,突出高压震慑惩治“极少数”,完善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加强镇(街)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选齐配强专职干部,提升干部履职能力水平,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探索派驻机构改革。落实上级关于县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改革工作要求,积极研究执纪监督新举措,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机构“探头”作用。

(四)聚焦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建立完善高效完备的监督体系推进监督体制改革创新。在发挥现行体系作用的基础上,持续推进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转变、静态监督向动态监督转变、粗放型监督向精准化监督转变。实行区域性专项行动由党风政风监督室或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管理,具体特定监督业务由联系监督监察部门具体承办机制。推进区级监督先行审查跟进一体化监督模式,以监督检查促进审查调查,以审查调查保障监督检查,统筹安排、协同共进。持续查纠“四风”和作风整顿。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及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作为重点任务和日常性工作常抓抓长,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常态整治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通过大数据筛查,精准发现。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造成重大严重后果的,揪住不放、坚决问责、形成震慑,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重视发挥基层监督作用。扎实用好第一种形态,开展基层日常监督工作,实现“宽严相济”。充分发挥镇(街)纪(工)委职能作用,强化以“约谈+核查”方式对村(社)两委干部开展“过筛子”式监督,坚决遏制基层违法违纪多发复发势头,发挥基层纪检员自身优势,提升监督履职水平,完善全方位、多角度监督体系

(五)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持续开展政治巡察和专项巡察深化政治巡察。深入贯彻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落实区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政治巡察的意见,把巡察工作与净化政治生态、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查找政治偏差,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以及业务问题背后的政治问题,违反党的“六大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推进巡察全覆盖。严格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计划,重点关注政治生态突出问题和社会反映强烈问题,部署谋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机动巡察及“回头看”工作,强化巡察工作的高效联动及工作衔接,推动巡察向村(社)一级延伸。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落实约谈提醒、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制度,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把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担起来、落下去。完善巡察机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机制,健全巡察机构、监督检查部门“巡处互通”、“巡改联督”机制,构建整改监督链条,推动整改见底见效。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和核查,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弄虚作假,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健全完善区巡察办公室职能,建立巡察年度计划报备制度。

(六)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施精准治腐。重点查处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以及事关大局和安全的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腐败问题。紧盯审批监管、选人用人、资源开发、土地出让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丰富的重点领域和行业,查处和严惩职务违法和犯罪行为,坚决处理拉拢腐蚀干部的不法分子和甘于被“围猎”的腐败蛀虫,营造全区清清爽爽的政商关系和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紧盯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矢志不渝坚守党的根本宗旨,真正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付诸行动,高度重视扶贫领域、征地拆迁等重点工作,用打“老虎”力度治“蝇贪”,重点整治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挪用截留、侵占贪污等小官大贪和“微腐败”问题。深挖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紧盯三年既定目标不放松,深化“一案三查” ,严惩涉黑涉恶腐败,严厉打击保护伞。严格把握政策和策略。认真贯彻实事求是原则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对有问题的党员干部作出精准恰当处理,对迷途知返、投案自首、配合审查调查、真诚认错悔错改错的,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出路,宽严相济、宽严适度、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坚持大事查清、小事说清、无事澄清,让担当有为、勤政廉洁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舒畅工作。健全完善相关机制。对典型案件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推动政治性警示教育常态化,落实“一书三会两建议”制度。加强理想信念宗旨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固本培元,深化不想腐。做好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和关心关爱工作,让犯错误同志在教育提醒和真诚关爱中恢复自信,重扬干事创业活力。完善改进审查方式,建立科学有效的线索甄别、研判、处置机制,完善纪法衔接、法法衔接配套制度,规范审查调查程序,坚持依法依规执纪监督,安全文明办案。

(七)强化自身干部队伍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追求卓越的纪检监察铁军突出思想政治建设。秉持“思想要跟进、行动听指挥、工作讲规范、自律须严格”的理念,多措并举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培养和提高从政治层面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强化干部综合能力提升,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重点打造“纪法融通”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树立依规依法、纪律严明、作风深入、工作扎实、谦虚谨慎、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重点解决“想干不会干,会干干不好”问题,努力建设一支招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执纪执法铁军,真正把“打铁的人”锤炼成“铁打的人”,用行动书写忠诚干净担当。完善自我监督机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协商、会议决策、执行监督、问责追究制度,坚决杜绝个人主义、我行我素、决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发生。依据《监督执纪规则》,规范工作运行程序,强化机关内部管理,以身作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落实区纪委监委干部“八条禁令”和《纪检监察干部问责办法》,对出现不严不实、违纪违法问题的干部顶格处理,决不姑息。

同志们,新时代肩负新使命,新使命要有新作为!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坚决落实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决策部署,不断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胜利,为推进新时代“活力之城、幸福双桥”做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名词注释:

①.“三个重点”:即坚持“两个维护”、树牢“四个意识”、落实“两个责任”。

②.“四个专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扫黑除恶打“伞”专项斗争。

③. “一观三力”:即价值观、执行力、胜任力、自制力。

④.“七个有之”:摘自《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指“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⑤.“五个有的”: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九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到的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五种突出表现形式:现实生活中,有的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口号喊得震天响、行动起来轻飘飘,把说的当做了,把做了当做成了。有的地方要求事事留痕,把“痕迹”当“政绩”,把精准扶贫搞成了精准填表,用纸面数字来展现所谓扶贫成效。有的工作拖沓敷衍,遇事推诿扯皮、回避矛盾和问题,一点点小事都要层层上报请示,看似讲规矩,实则不担当。有的拍脑袋决策,搞家长制、“一言堂”,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容不下他人,听不得不同意见。有的地方问责泛化滥用,动不动就签“责任状”、搞“一票否决”,甚至把问责作为推卸责任的“挡箭牌”。

⑥.“三大攻坚战”:是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是在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的新表述。

⑦.“一案三查”: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⑧.“一书三会两建议”制度:督促犯错误同志真诚写出忏悔书或检讨书,通过召开支部或干部大会、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敲警钟、明底线,规范使用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书,督促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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