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承德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4-06 16:40:04 阅读量:467
经市委批准,十四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对16个市直单位(市司法局、市安监局、市商务局含贸促会、市统计局、市总工会、市人防办、市外侨办、市供销社、市老干部局、团市委、市妇联、红十字会、市残联、市广播电视台、农科院、市旅游集团)开展了常规巡察,对8个乡镇(双桥区大石庙镇、围场县腰站镇、丰宁县凤山镇、隆化县韩麻营镇、承德县甲山镇、平泉市小寺沟镇、宽城县板城镇、兴隆县兴隆镇)和16个重点村开展了提级巡察,专项巡察组同时展开专项巡察。
动员会前,市委各巡察组组长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达了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市委巡察组组长分别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本轮巡视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十四届市委第五轮巡察要求,要坚持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各级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着力发现和推动纠正政治偏差,督促党组(党委)和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被巡察党组织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工作,确保此次巡察任务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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