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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双桥区大石庙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双桥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9-02-26 13:08:25 阅读量:1185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8日至4月2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大石庙镇进行了常规巡察。10月30日,市委巡察组向大石庙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镇党委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大力实施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序推进农村产权股份制改革,盘活村集体资源、资产,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一是加快推进都市休闲观光农业发展,双庙村、车子沟村定位发展都市休闲观光农业。二是加快推进观光、民宿业发展,鸡冠山村、陈家沟村、东沟村大力发展观光、民宿业。三是加快康养、项目落地发展,石门沟村、西北沟村定位为发展康养项目。四是加快城乡结合部改造建设发展进度,推进大石庙村、庄头营村、太平庄村、袁家庄村、马家庄村城镇化建设。②由镇集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全区工作统一部署,强力推进全镇12个村“三资”核查清理工作,摸清家底,破解难题,有的放矢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目前,第一轮清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对全镇12个村资产、土地等基础信息进行了初步登记。计划在2019年1月底,全面完成全镇各村资产清理核查工作,并制作详细的资产台账,有效加强对村“三资”的监管。③在夯实村财镇管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双桥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建立村财联查联审制度,固定每周二为各村集中报账日,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财务监管;执行村级招聘用人备案制度,要求各村在雇佣人员时,第一时间要向镇党委、政府进行备案审核,有效加强全镇村级人员雇佣使用的管理。进一步强化各村工作规范化意识,对重大事项决策,严格执行“三征四议两公开”有关程序。

2.关于党委集中统一领导作用有所削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严格执行落实《大石庙镇党委议事规则》,特别是对“三重一大”事项充分研究商议后,提交镇党委会研究决定。②认真执行机关财务管理等有关规定,在镇长办公会通过的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大额财务开支,在镇党委会研究审议后实施。③进一步完善了党政会议有关议事规则,会议议题经党、政班子成员与主要领导沟通后,由镇党政办进行统筹并制发会议通知,明确会议讨论有关内容,确保会前沟通酝酿、会上积极讨论,确保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

3.关于党委抓班子、管队伍、促落实意识还不强,监管上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进一步明确细化班子成员分工,确定职责范围,对原副镇长鹿明远的分管工作进行重新分配,合理优化常务副镇长工作职责,对环保、环卫、拆违、防火、财务、扶贫、创城等重点工作,统筹安排由党政班子成员负责,避免一人兼多项重点工作,影响工作推进的现象出现。②按照镇“三定方案”,进行定职明责,明确各股室、站所职能职责,严格履行岗位调换工作交接制度,做好日常工作交接,对重点工作内容的交接要由镇主管领导监督交接。③由镇党政办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对镇有关资产及时监管,对资产变化在台账中定期更新。对工程项目工作要求各站所明确具体专人负责,统一对项目资料进行归档管理,镇党政办负责年底档案移交接收工作。④经会议研究决定,村务公开工作由副镇长杨坤负责,由镇民政所牵头,各股室、站所做好具体公开内容的承接工作,建立监管机制和公开台账,加大对村务公务的监督检查力度。

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镇党委于2018年12月13日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镇党委委员和科级领导干部按照自身职责,深入查找自身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对照2015年市委第一巡察组、2017年区委专题巡察、2018年市委第三巡察组和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在民主生活会上做了具体说明,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制定具体举措扎实整改,确保整改成效。并以此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提升政治意识,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好向组织及时反馈有关情况的纪律要求。

5.针对贯彻落实省市部署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巡察组提出的未按计划退还“一问责八清理”活动中清理出的专项资金的袁家庄、东沟、车子沟村,立即进行追缴。目前,其中袁家庄村还款22521.2元,东沟村还款65022.52元,上述两个村已完成全部资金退缴。车子沟村还款1万元,也已按照还款计划完成了资金退缴,剩余资金将在2019年底全部退缴完毕。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还不能紧密联系实际的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以此次村、社区支部换届为契机,加大党的思想方面建设。①通过组织各支部年初制定学习计划将学习内容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使其贯穿到全年学习当中。②通过换届召开的就职承诺仪式,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带头签订“五个带头”承诺书,强化新一届党员干部担当、务实、民主的工作作风,强化其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落实好其工作职责。③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充分发挥支部书记讲党课的作用,把讲党章、学习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贯穿在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当中,通过党小组会、支委会和党员大会等形式及时将上级政策传达到每位党员心中。④通过年底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志愿者活动、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和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提高党员服务意识,严格用一名合格党员的标准去衡定每位党员,对于表现不合格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选人用人导向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对林业站、计生站股室负责人进行了调整,对农经站和信访办进行了整合,有效解决混编混岗问题,对计生、环保和安监、统计人员进行整合,充实工作力量,确保工作任务完成。②针对镇人员借调问题,镇主要负责同志已向区委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区委主要领导明确要求未经区委主要领导同意,决不允许抽调乡镇人员。③计划在2019年4月底前结合机构改革,补齐空缺人员,解决乡镇人员借调造成的岗位空缺问题。④大石庙镇也将结合即将开展的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做好人员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对应上级机构调整,落实好选人用人机制,及时配备人员到位。

   2.关于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以此次村(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严格坚持党领导换届,严格按照“五选十不选十三不宜”的具体要求,通过村初审、镇联审、区会审三级审查机制共取消20余名候选人的参选资格,严把选人用人关,切实强化村级党组织。②严格落实村务管理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重大事项由村民会议决议或经村民会议授权村民代表大会决议,进一步提升村级事务管理的规范化水平。③制定村级发展党员镇党委资格审查制度,建立各村的入党积极分子库,发展党员严格从积极分子库中选拔,严格控制发展家族党员。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的问题。

(1)对镇办公用房存在超标现象。整改情况:对巡察组提出办公用房存在超标问题,立行立改、立即调整,确保办公用房使用规范。现306室4人,307室3人。

(2)对“三公经费”存在超标现象。整改情况:对2015年至今的“三公经费”进行核查。经核查,2015年至今,大石庙镇“三公经费”逐年递减,但“三公经费”中车辆使用维修费用较高,因实施车改后,镇无公务车辆,车改办2016年6月从检察院调剂一辆应急车辆(奔腾汽车,车牌冀H0579Q),该车辆已使用3年,车辆状况一般。镇各项重点工作多,如防汛、防火、拆迁、安全生产、扶贫等应急工作,只有一辆应急车辆,使用频率高,需要经常维护保养,故车辆维修费用过高。在车辆管理上党政办严把维修关,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尽力压缩维修费,2018年车辆维修费用15240元。同时,制定工作餐审批卡,对人员、标准进行审核,严格落实工作餐有关规定。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党政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镇长不直接分管财务,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按照审批单进行接待。镇“三重一大”事项按照党委会议事要求,经党委会研究审议通过后实施。

2.关于党纪执行力还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巡察期间发现的镇大厅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全镇召开纪律大会,对存在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对照巡察反馈意见,①优化大厅工作人员,对职能相近的站所进行窗口合并,落实AB岗制度,调整分管领导,加强人员管理,杜绝空岗、玩手机等违反工作纪律的事情发生。②严格工作纪律,安装人脸识别签到设备和外出情况信息公式牌,落实外出签到制度,加强对机关人员的日常管理。③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分管领导监管分管干部的职责,利用通报、约谈等形式,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六、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大石庙党委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存在弱化、不到位现象。

(1)对脱产干部违反财经纪律额外发放工资补贴。整改情况:经过核实情况,按照村财镇代管有关规定,经向上级请示,制定了《大石庙镇关于村“三委”班子成员工资发放的指导意见》,要求各村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大会授权的村民代表会,对村干部工资标准进行议定,并由镇党委、政府依据该村集体经济状况、人均收入和生产生活消费水平等参考要素,进行审核同意后实施,在区委组织部发放工资金额的基础上,由村补齐议定的差额,禁止脱产干部领取双份工资,有效控制村集体支出,控制债务风险。该《指导意见》在全镇此次村换届工作后开始实施,有效的规范了我镇村干部工资发放。

  (2)对违规雇用人员发放工资。整改情况:对巡察组提出的某村违规雇人问题,现已进行整改,目前涉及的有关人员,除村自来水护理工外全部清退,因村自来水是公益事业,关系群众生活需要,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保留村自来水维护工,并对其维护工资进行了消减,由月2500元降至1000元。同时,将雇用情况报镇党委、政府审核批准后实施,有关人员雇用情况在村内进行公开,接受百姓监督。对照袁家庄存在的问题,镇党委要求各村举一反三,进行自查整改。为更好的规范村级人员雇用和使用,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了村级雇佣人员备案制,对各村雇用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把控标准和人员,严禁优亲厚友,明确要求未经镇党委、政府审核批准,各村不得私自雇佣人员和发放工资。

(3)对“三资”缺少监管。整改情况:对巡察组提出的袁家庄村2017年荒山承包合同未执行“三资”管理办法,没有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的问题。镇党委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组织召开村“三委”班子会,初步议定荒山承包金额,经村民代表会同意后,通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招标。现该村正在组织有关会议,目前已于2018年12月23日召开了村“三委”班子会,初步研究议定了承包金额,正在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进一步确定承包金额,待承包金额确定后,立即履行招投标手续,规范处置集体资产。同时,强化各村“三资”监管,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规定,执行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备案制度。

(4)对“工程项目应招未招标,不评审即付款,工程验收不严。个别村未严格执行一事一议政策,项目不招投标,财政支出资金与工程量不对应”的问题。整改情况:对市巡察组在袁家庄和车子沟村发现的“一事一议”项目有关问题,全镇对其余各村涉及的“一事一议”项目进行了起底清查。经查,大石庙镇除大石庙村、庄头营村、石门沟村外,其余9个村均申请实施过“一事一议”项目,通过清理发现各村“一事一议”项目存在村民自筹资金多为村干部垫资、未按规定进行项目招投标、项目未进行财政评审等问题,其中村民自筹资金为村干部垫资问题,已通过制发通报,进一步严明规定要求,禁止有关问题再次发生。对未按规定进行项目招投标、项目未进行财政评审等问题,由于涉及项目较多,时间较长,多数项目已经建成,资金已经拨付,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对此类“一事一议”问题,一是要求各村对项目情况写出具体说明,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承诺,严格履行“一事一议”项目申请和实施的有关规定。二是由镇纪委对各村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有关具体的处理情况,将上报区纪委、区委巡察办备案。

(5)对村危房改造问题。整改措施:对市巡察组提出的具体问题,由镇城建所进行了认真核查,本次整改中,已由镇城建所将有关人员出具证明材料,补充至该户的危房改造档案中。

  2.关于镇财政所监督缺位,对镇、村财务支出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1)对财务处理不够规范。整改情况:对巡察反馈的袁家庄村2008年上级拨入自来水专项资金108000元。该村当年安装自来水实际开支达547408.08元,但会计人员未做账务处理,多年来存在专项资金历年结转负108000元。通过此次对全镇各村的清产核资工作,已完成上述有关账务的处理。

(2)对采买不够规范,集中报销,票据手续不全。整改情况:关于镇2016年6月第13、19号凭证,购买电脑没有执行政府采购审批手续的问题。经查询相关账目,发现2016年9月21日,镇文化站购买2台台式机电脑、一台多功能一体机、一台数码摄像机、一台电视机以及一台空调,涉及费用26416元,均严格执行双桥区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手续。

(3)对提前支付未发生的费用。整改情况:镇财务账2017年8月30号凭证,8月份提前支付育龄妇女小组长9月工资13440.00元。2017年6月14日,区卫计局将大石庙镇育龄妇女小组长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工资拨付到我镇,共计40320元。2017年6月29日,支付了2016年10月至2017年5月的育龄妇女小组长工资,合计8个月,共计26880元。由于接到通知2017年9月市计生委将对我镇计生工作进行考核,其中一项重要考核内容是“育龄妇女小组长工资是否及时发放到位”,为不影响考核成绩,在2017年8月11日,支付了育龄妇女小组长2017年6月至2017年9月的工资,共计13440元。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有关财务要求发放各项资金,同时,针对此巡查意见,建议区卫计部门调整发放工资时间,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3.关于专项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1)对挤占专项经费。整改情况:2016年12月镇8名扑火队员占用经济林管护资金购买服装、鞋帽等物品总计2320元。现已将购置的防火队员服装、鞋帽物品进行统一收集,存放至镇仓库中,待防火队执行任务时使用。同时,将以上物品登记在镇三资台账中。

(2)对专项资金滞留。整改情况:由镇林业站,指导各村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并结合当前防火工作,制发规范使用专项资金的通知,迅速起动此专项资金,确保年底前资金使用到位。

(3)对专项经费拨付无依据。整改情况:经核实,依据大石庙镇人民政府领导议事纪要[2016]11号文件,按照文件要求,大石庙镇给付车子沟村大众都植专业合作社经济林补助资金3万元、双庙晨禾种植农业专业合作社经济林补助款4万元、2017东沟博鑫种植专业合作社经济林种植补助款1万元,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对以上款项到区财政局进行备案,开具行政事业单位与企业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4)对违规使用资金。整改情况:对巡察组指出的陈家沟村超范围支出、违规支出天然林、公益林资金。陈家沟村2014-2016年度共支出37830元,其中19610元违反规定,用于弥补发放2014年度以前护林员工资的问题。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由陈家沟村对资金发放情况写出具体说明,并对该村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关于镇纪委聚焦主责主业不够的问题。

对监督执纪力量薄弱。整改情况:①今年4月份结束在区纪委的轮训后,镇纪委书记一直在镇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全年共初核案件2起、立案2起,并案处理1件,给予党纪处分4人,谈话函询问题线索11件,了结6件。进行提醒谈话13人次,批评教育1人次,制发通报3期。有效发挥了镇纪委的工作职责。②结合上级加强镇纪委力量的有关意见和乡镇机构改革工作,选优配强镇纪委副书记和纪检干事,充分发挥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作用,加强镇纪委监督执纪力量,发挥好镇纪委监督责任。

七、关于巡察整改方面

1. 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015年市委第一巡察组提出“大石庙村选举投票费用明显过高”问题后,大石庙镇没有举一反三,以点带面进行整改的问题。整改情况:结合此次全镇村两委换届工作,对各村两委换届费用使用情况进行规范,换届工作中需购置的划票间、公告、公示板等消费品全部由镇承担,减轻各村负担。明确各村在选举工作中只能报销工作餐费(人均20元)、摄像费、选民证和选票购置费等必须费用,遏制各村“搭车报销”、奢侈浪费,坚决杜绝选举费用过高的现象发生。

2.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村开会发放补助款, 党员开会也领取补助”的问题整改情况:制发了《关于禁止违规发放补贴并进行自查整改的通知》,对存在问题严重的村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责任追究。以案为鉴,强化镇农经站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全镇各村补贴发放行为。

3.2017年区委巡察组提出“镇固定资产家底不清、台账不详、有的没台账、处置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流于形式。镇政府出台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但至今“三资”台账账面还滞留在2013年度,没有逐村清产核资,从2013年直至2018年账务一直没有动态管理”的问题。整改情况:①结合今年上半年区委巡察提出的整改意见,全镇固定资产清理登记统计工作已由镇党政办负责完成,已初步建立了全镇固定资产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情况。②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农村清产核资工作,彻底清理各村“三资”情况,建立详细的台账,加强日常监管,切实落实有关管理要求。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9年2月25日至4月25日)。联系方式:电话2120070(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大石庙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067000;电子邮箱:dsmzjw@163.com。

 

                                                                                                                 中共大石庙镇委员会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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